一、换取毕业证书
受理对象:
取得结业证书后,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
换取办法:
持结业证书原件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二、申请学位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下载并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院办,待学期末(7月初或1月初)关注教务处网站关于领取证书的通知。
委托办理:
如本人不方便到场办理,可委托别人代办,下载并填写《委托书》后交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办理地点:体育馆附楼502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屏风校区) 联系电话:0773-589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