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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编辑:郭小明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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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理工大学与国内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每年将从大三在校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学生到几所院校交流学习,交流学习时间一般为1学年。该项工作将会有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共同负责完成,其中学生的选派将由所在学院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桂理工教〔2011〕22号)从报名中筛选。有意参加校级交流生的同学请每年四五月份关注教务处的通知!
学籍科咨询电话:5891526(屏风校区)3696606(雁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