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普通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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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郭小明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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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规定 (试行)

一、经过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普测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证书》遗失的,可向自治区普测中心申请补办。

二、申请人需在市级以上主要报纸刊登《等级证书》遣失声明。

三、申请人需提交补办证书申请,并填写《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可登陆“广西语言文字网”下载或直接到自治区普测中心领取。

四、申请人要认真填写《补证申请表》,个人信息要准确详实,并在申请表的右上方贴上一张1寸本人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然后,按《补证申请表》的审批程序,到本人报名测试和领取证书的单位(测试站、点)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办理补办手续。

五、申请人必须持《补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一张1寸与《补证申请表》上一致(同底)的相片以及登有《等级证书》遣失声明的报纸,到自治区普测中心办理补证手续。同时,需对申请者本人进行现场测试和录音以备复查。

六、受理补办证手续时间: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补办证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16层西面;联系人:孟小华;电话:0771-581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