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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学分绩点
- 作者:
- 编辑:郭小明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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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均学分绩点(GPA)的计算说明如下:
2017、2018级及2017级之前的年级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绩点数×K)/∑课程学分数
从2019级开始取消K值
2019级及以后的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绩点数)/∑课程学分数
说明:
(1)参与计算的课程:选课属性必修课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2)分子:同一门课程选修多次的,取最高成绩;
(3)分母:只要选修过就累加;
(4)成绩单显示的GPA默认保留小数点后1位(四舍五入);
(5)平均学分绩点(GPA)通过个人成绩单查询,百分制均分(Average Score on a 100% Grading Scale)通过《平均学分绩点证明》查询;
(6)百分制分数、五级记分制和绩点的对应关系,通过《平均学分绩点证明》转换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