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一东盟技术创新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建设科
  • 编辑:建设科
  • 发布时间: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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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23]14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一东盟技术创新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职教办发(2023) 4号)(见附件1)安排,我校决定组织开展中国一东盟技术创新学院(以下简称技术创新学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促进科教融汇为指引,广西区拟建设10个左右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非独立法人机构依托高等学校建设的技术创新学院,探索专、本、研衔接培养,推动建立中外学位联授的国际化拔尖技术人才培养体系。

二、申报条件

(一)建设主体多元。由区内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牵头,职业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参与,联合东盟国家相关资源进行申报。

(二)聚焦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学院须聚焦我区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汽车(含工业设计)、交通运输、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10个重点产业集群,联合申报的企业须为面向10个重点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

(三)面向东盟需求。建设主体具备面向中国学生和企业员工开展“英文/东盟语种十技术创新”培养培训、面向东盟国家留学生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文十技术创新”培养培训的条件和资质,能够积极探索建立中外学位联授的国际化拔尖技术人才培养体系。

(四)聚焦人才培养。建设主体能够配备充足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打通课程学习、校内平台实验、创新学院实践、技术成果产出的培养路径,积极探索专、本、研衔接培养机制。

(五)保障条件到位。建设主体建立密切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能够配备技术创新学院所需的人员、场地、资源等,保障经费投入。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我校只有1个推荐指标,满足申报条件的学院,对照《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导意见》(见附2)《中国一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标》(附件3),结合自身情况,填写《中国一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申报书》(见附件4)。

(二)学校评选推荐。由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出的拟申报名单由学校审定后推荐至自治区教育厅。

四、其他要求

(一)命名要求

各学院申报的技术创新学院,须统一以“中国一东盟+产业集群相关要素+技术创新学院”命名,产业集群相关要素在体现特色的同时应当具有一定规范性。

(二)填写要求

拟申报学院请详读指导意见、建设指标以及申报书中“填表说明”部分,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学院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中国一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并以“学院名称+技术创新学院”命名发送邮箱214466668@qq.com。未尽事宜,请与本科生院建设科联系,联系人郭小明。



本科生院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