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3﹞136号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教师选用或编写教材、实施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在完成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整改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发掘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并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实现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同向同行,切实提升课程的育人功能。
2.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课程大纲须能反映学科、专业和行业发展前沿的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落实课程“两性一度”要求,课程目标要体现高阶性、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要体现创新性、课程考核要体现挑战度。
3.落实OBE教育理念,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合理制定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课程评价方式与标准、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等内容,确保课程能够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达成。
二、制(修)订范围
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都要参与本次制(修)订,制(修)订工作由课程开设单位负责。微专业课程也要参与本次制(修)订工作,由开课单位负责。
三、修订要求
1.在编写教学大纲时,要从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出发,明确课程目标、合理设计课程内容及教学环节。按知识体系梳理每门课程的知识点,去掉冗余,明确对毕业要求观测点的支撑关系。
2.更新教学方法,有效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思想,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积极探索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式,增强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课程氛围,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自我学习和团队合作意识。
3.优化考核模式,合理设计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70%)和课程结业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60%)的比重分配,实行多元化(期中测验、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论文、课堂讨论、考勤、课堂表现以及期末考核)的考核评价模式,促使学生主动学习、深度学习,以考辅教、以考促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学习习惯。
4.注重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优先选用近三年来国家出版的优秀教材、规划教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的需要。
5.教学大纲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制(修)订,每门单独开设的课程都应编写独立的教学大纲,遵循“一个课程号编写一份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课程名称、总学时及学时分配(含实验学时等)应与培养方案保持完全一致。课程名称相同,但总学分、总学时、学时分配有一项不同的,应分别制(修)订大纲。
6.教学大纲体例、文字要规范。教学大纲按理论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三种类型编写,模板分别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7.编写教学大纲时,力求文字清楚、严谨,写作规范,意义明确扼要,术语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符合国家标准。
四、组织实施与管理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应成立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组负责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确保教学大纲的编写质量。工作组成员应包括院系各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学团队成员等。
2.课程教学大纲属于学校基础性教学文件。学院编写完成后,须由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再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完成教学大纲的要求,实现课程目标。
五、报送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命名要求:以“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命名。
2.请各学院按照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编写教学大纲。
3.提交要求:各专业于2023年12月4日前提交23级第一学期(2023秋季学期)课程大纲(附件1)。各专业于2024年12月1日前提交余下学期(第二至第八学期)课程教学大纲。
4.教学大纲电子版提交至QQ412825495,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建设科招传:8991065。
附件:1.2023级秋季学期开课课程清单
2.教学大纲模版(理论课)
3.教学大纲模版(独立设置实验课)
4.教学大纲模版(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