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毕业证书
  • 作者:
  • 编辑:郭小明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 点击数:

一、换取毕业证书

受理对象:

取得结业证书后,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

换取办法:

持结业证书原件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二、申请学位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下载并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院办,待学期末(7月初或1月初)关注教务处网站关于领取证书的通知。


委托办理:

如本人不方便到场办理,可委托别人代办,下载并填写《委托书》后交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办理地点:体育馆附楼502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屏风校区)     联系电话:0773-589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