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4〕30号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区级教改工程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和条件
2020年以来区级立项未结项项目本次均需结项(注:立项4年内须结项,同一项目提交结项不超过2次)。部分项目逾期未结题的按撤项处理。
结项基本条件和各项目类型最终研究成果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通过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jgxmxx.gxeduyun.edu.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结项材料,本次结项工作网络申报初定时间为4月15日至26日。
项目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和意义,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与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教学改革的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包括教学改革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材、教学资源、教学平台、视频、课件、教学软件、试题库、教学管理制度等;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包括教改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
每一项成果均需单独扫描上传系统(教改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3),大小不超过50MB。每篇论文需将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教材、著作需将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代表性内容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4.项目申请立项时的《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5.若项目曾经调整过内容、实施计划、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和完成时间,需在系统填报调整事项,形成《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无需变更的不用提交。
将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或pdf版)和结题信息材料统计表(附件5)发送至高教室邮箱gjs@glut.edu.cn。
三、注意事项
请指派1名联络员于3月12日前加入2024年结题QQ群610938998(入群备注项目编号和负责人)。因涉及个人经费使用情况,需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盖好结项申请表中的财务盖章后,请于4月18日将定稿的结项申请表和项目调整申请表的纸质版(A4双面打印,建议用回形针夹住即可,方便盖章后扫描故无需装订,)交到雁山校区行知楼B312高教研究室,所交材料待审核通过报学校盖章后,将扫描发给联络员用于线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高教室汪雯,电话:2675755(雁山)。
附件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结项申请表
附件3.教学改革系统结题使用说明
附件4.项目调整申请表
附件5.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
本科生院高教室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