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自治区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的通知
  • 作者:
  • 编辑:汪雯
  • 发布时间: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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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本科〔202430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区级教改工程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和条件

2020年以来区级立项未结项项目本次均需结项(注:立项4年内须结项,同一项目提交结项不超过2次)。部分项目逾期未结题的按撤项处理。

结项基本条件和各项目类型最终研究成果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通过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jgxmxx.gxeduyun.edu.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结项材料,本次结项工作网络申报初时间为415日至26

项目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和意义,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与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教学改革的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包括教学改革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材、教学资源、教学平台、视频、课件、教学软件、试题库、教学管理制度等;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包括教改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

每一项成果均需单独扫描上传系统(教改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3),大小不超过50MB。每篇论文需将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教材、著作需将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代表性内容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4.项目申请立项时的《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5.若项目曾经调整过内容、实施计划、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完成时间,需在系统填报调整事项,形成《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无需变更的不用提交。

将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pdf版)和结题信息材料统计表(附件5)发送至高教室邮箱gjs@glut.edu.cn

三、注意事项

请指派1名联络员于312日前加入2024结题QQ610938998(入群备注项目编号和负责人)因涉及个人经费使用情况,需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盖好结项申请表中的财务盖章后,请于418将定稿的结项申请表项目调整申请表纸质版(A4双面打印,建议用回形针夹住即可方便盖章扫描故无需装订,)交到雁山校区行知楼B312高教研究室,所交材料待审核通过报学校盖章后,扫描发给联络员用于线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高教室汪雯,电话2675755(雁山)

 

附件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结项申请表  

附件3.教学改革系统结题使用说明                              

附件4.项目调整申请表

附件5.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

 

本科生院高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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