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派李师创等学生交流学习的公示
  • 作者:张中华
  • 编辑:学籍科
  • 发布时间:2024-05-30
  • 点击数:

桂理工本科〔2024〕81号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桂理工教〔2011〕2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学工处及教务处复核,拟推荐李师创等36名学生分别赴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北方工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一学年。最终派出学生名单根据对方学校实际接收能力确定。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6月3日止。如对拟推荐选派学生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3日前与学校纪委或教务处联系。纪委联系电话:8989709,教务处联系电话:5891526,369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