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申报新一轮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的公示
  • 作者:实践科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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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39号)精神,本科生院组织开展了我校新一轮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拟推荐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实验教学中心等10个实验教学中心参加自治区教育厅新一轮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评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科学学院依托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的2个项目不占指标)。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学院

申报类别

申报实验教学中心名称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工科类实验教学中心

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实验教学中心

2

地球科学学院

新工科类实验教学中心

数智化矿产勘查实验教学中心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工科类实验教学中心

有色金属冶金及特色材料加工实验教学中心

4

土木工程学院

新工科类实验教学中心

土木工程智能化实验教学中心

5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新工科类实验教学中心

数字测绘与空间智能实验教学中心

6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基础学科实验教学中心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7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新文科类实验教学中心

智慧文旅与数字景观实验教学中心

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工科类实验教学中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验教学中心

9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新工科类实验教学中心

机电工程训练中心

10

商学院

新文科类实验教学中心

管理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公示期3天(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或本科生院反映,联系电话8989709(纪委),5896040(本科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