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4〕158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理工本科〔2024〕1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新一轮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校级评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00
二、答辩地点
屏风校区教四楼4203候场,4204答辩
三、答辩顺序
序号 |
学院 |
时间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8:30-8:55 |
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8:55-9:20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9:20-9:45 |
4 |
公共管理学院 |
9:45-10:10 |
5 |
土木工程学院 |
10:10-10:35 |
6 |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
10:35-11:00 |
7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00-11:25 |
8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1:25-11:50 |
9 |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
14:30-14:55 |
10 |
商学院 |
14:55-15:20 |
11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15:20-15:45 |
12 |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
15:45-16:10 |
13 |
艺术学院 |
16:10-16:35 |
1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6:35-17:00 |
四、答辩要求
1.每组答辩时间不超过25分钟:汇报不超过15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
2.各学院汇报人提前20分钟候场,自行打印《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一式五份)带至现场供专家评审使用。
3.答辩PPT于10月1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2806716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