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我校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与建设工作,在教学成果培育、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教育《关于做好2016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6〕75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本次区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及推荐评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学科类别的成果,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适当考虑学校博士点、硕士点及“双一流”建设需要,在同等情况下向一线教师、从事公共课及基础课的教师倾斜。
经专家评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拟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类教学成果42项,其中特等奖6项、一等奖15项、二等奖21项(原审定项目中有1项二等奖成果决定由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上报,不占学校名额,因此按审定结果顺序追加1项,总项数及每等级项数无变化)。另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选拔赛金奖的项目可申报本届成果奖,且不占学校申报名额,依此拟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大赛类一等奖成果5项。
现将拟推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6日至1月10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书面向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和纪委反映。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电话:5895032(屏风),3677683(雁山);纪委电话:5896428。
附件: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选结果一览表(详见办公自动化系统)
桂林理工大学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