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区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校内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编辑:李亚娟
  • 发布时间: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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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相关成果负责人: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答辩工作的预通知》(桂教办〔2017165号)文件精神,经网络初评,全区已遴选出138项成果进入特等奖、一等奖的答辩,我校入围答辩成果11项。为充分做好答辩准备并取得好成绩,学校将组织开展校内预答辩工作,现将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答辩成果

校内答辩成果一览表详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410日上午92011:20

地点:雁山行知楼A201

三、答辩要求

(一)答辩分为两部分,其中陈述时间6分钟,专家问答时间4分钟。

(二)答辩人员围绕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的创新点、成果推广应用的效果等方面进行陈述。

(三)陈述采取PPT形式,各成果请于49日下午5点前将PPT发至120595656@qq.com。同时,请打印10份陈述内容纸质文稿(格式见附件2)带至会场,并在每份纸质文稿右上角标出答辩序号。

(四)根据教育厅要求,正式答辩时每项成果进入答辩会场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3名,本次校内答辩要求每项成果核心人员(不少于2名)全程参与、互相观摩学习。陈述人员和答辩人员自定。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校内答辩成果为入围区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其它二等奖、三等奖的评审结果信息暂未知。

(二)其它未尽事宜,请与高教室李亚娟联系,电话5895032

 

附件:1.校内答辩成果一览表

         2.陈述内容纸质文稿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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