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二批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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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李亚娟
  • 发布时间: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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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改项目(教研课题)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第二批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区级教改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教育厅集中办理结题的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份。2014年以前(含2014年)立项的项目都需办理结题,2014年当年立项项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题,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填写项目调整表(附件1,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由我中心高教室转呈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二)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2011年(含2011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予以撤项处理,不再受理结题申请(按要求,给予撤项处理的,自撤项之年起五年内不得申报教改教研类项目);20122014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都需结题。

二、结题提交材料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

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

2. 项目研究报告一式3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 各种成果一式2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

4. 项目申请立项时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在高教室留存,由高教室统一复印)。

5.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换,如确有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研究时限有重大调整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项目调整表一式2份(附件1)。

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以“区级结题-学院-姓名:立项年度-项目名称”命名后发至gjs@glut.edu.cn

(二)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

1.《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成果复印件或原件一式1份。

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以“校级结题-学院-姓名:立项年度-项目名称”命名后发至gjs@glut.edu.cn

三、其它事项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结题需要进行网络填报,高教室将根据提交的结题材料,审查合格后,统一填报。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文档时,务必认真核对(尤其是项目组成员名及顺序),确保无误且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二)提交电子材料时请填写一份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附件4),同时发至gjs@glut.edu.cn。纸质材料请于920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屏风11303室或雁山行知楼A206室。

(三)预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所依托的项目,如为校级或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请务必按期办理结题。

(四)项目所属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与监督,督促项目按期保质结题,并结合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进一步整合改革与建设的成果资源,统筹谋划、凝炼特色。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高教室李亚娟,电话: 5895032(屏风),3677683(雁山)。

 

附件:1. 广西区级教改工程项目调整表

2.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3. 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4. 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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