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项目、资助经费及开展教改项目(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组织专家组对2016年立项的46项区级及39项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了集中检查。专家组对各项目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提出了审阅意见。
此次检查学校于7月6日发出了通知,通知要求9月11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但截止11日按时提交的材料共有36项,经二次通知及个别项目单独通知,至9月22日收齐全部应检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整体而言,大部分项目都按原定计划开展了研究与实践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少数项目成果较为突出,但也有个别项目进展缓慢、未取得任何成果。按照学校《桂林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桂理工教〔2017〕18号),对于进展缓慢、未取得任何成果的自治区级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学校暂缓拨付50%的剩余经费;对于进展缓慢、未取得任何成果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视情况给予撤项处理,给予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教研类项目(具体情况分学院通知)。
希望各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及项目研究计划,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力争取得一批高水平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按时保质结题。各项目所在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教学改革项目的重要意义,把教改项目作为本单位(部门)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工作,统筹规划并加强管理。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管理,强化结题质量审核,确保取得预期成果,并为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奠定良好的基础。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