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3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是本科院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本科高等教育(含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2018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一)专业设置与建设,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等。
(二)人才培养,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转型发展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大类人才培养等。
(三)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包括MOOC、SPOC、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的改革。
(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使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课程评价等。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六)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
二、立项原则
教改项目立项应根据国家、自治区重大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结合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布置的重点工作,落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各项任务,项目设计和研究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先进思想和发展理念,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要针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论、新方法、新形式,拔尖创新、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机制等方面具有新思路、新探索和新突破;重视培育和产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新成果。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安排
为保证申报质量,教育厅限额申报,本次分配我校名额共40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A类16项、一般项目B类20项。如获区级立项,三类项目分别资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应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比较突出的教书育人成绩,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2017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或处分期未过的教师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承担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新申报自治区级教改项目。承担有校级教改项目逾期未结题且予以撤项的教师,自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受理其申报此类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研(含主持)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四)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50%。
五、申报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人填写《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见附件1,申请书涉及签章处暂不用签字、盖章);
2.各单位统一填写《2018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并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上述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简装,于2018年3月14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屏风南校区办公楼206或雁山行知楼A206,同时将电子材料(申请书以“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以“单位简称:2018年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命名)汇总发送至gjs@glut.edu.cn。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根据研究对象的学科归属,将填写的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相应学院,学校层面综合改革类项目请提交至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各单位初评、确定推荐项目及顺序,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我中心高教室(优先推选原已校级立项并取得明显成效,且与本次重点支持范围相关的项目;各单位推荐数量最多7项,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3.高教室结合往年立项、结题情况及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与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
4.专家组确定推荐立项项目,报学校审批;
5.学校批准、公示后,高教室组织修改正式上报(正式上报为网络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一)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18年5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如获立项一经下文,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改,项目应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并按时保质结题。
(二)请各单位结合2018年区教育厅重点支持的范围以及学校重点推进的工作,认真谋划,积极组织本次申报工作。
(三)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及指导,提高申报质量,同时对未推荐区级立项的项目择优校级立项。
(四)未尽事宜,寒假期间可发邮件至120595656@qq.com咨询,开学后可联系高教室李老师,电话5892819(屏)或3677683(雁)。
附件: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2.2018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