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 作者:张徽琳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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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19】156号

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 函〔2019〕41号)要求,现对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学校获得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需参加2019年度考核(名单详见附件4、附件5);

2.参加考核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提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附件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需提交《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附件2),总结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获得立项建设以来在各方面建设取得的阶段性进展、成效与基本经验。请各示范中心高度重视、 如实填报,并对2019年以前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及时修正错误数据。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教育部将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检查结果,适时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调整。

3.参加考核的示范中心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年度考核报告(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交教务处实践科,邮箱:234341170@qq.com,年度考核报告必须于1月31日之前在各示范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

附件:1.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2019版)

          2.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2019版)

          4.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5.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