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0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 作者:秦晓林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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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19]151号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各学院应积极动员并组织指导教师和应届毕业生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桂林理工大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8]7号)、《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桂理工教[2018]8号)等相关管理文件,落实好毕业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成立学院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涵盖学院领导、专业教师、校外同行专家、企业行业专家、校友专家等),认真履行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须报教务处备案,2019年12月27日前提交打印文档到教务处实践科。

2.各专业教研室应组织人员,对本专业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指导书重新进行审订与增补,特别要对指导书中毕业设计(设计)部分的内容与质量要求进行修订与增补。其中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指导书应包含以下要求:(1)有“选题方案比选”的明确要求,即根据确定的毕业设计项目目标,提出若干个有价值的选题方案,通过方案比选,选出最佳选题方案,最后对最佳选题进行评价,以判断其可行程度。选题方案比选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既包括技术、条件和规模等的比选,同时也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比选。选题方案比选过程需在毕业设计撰写中独立成章(节);(2)对毕业设计图纸的数量及质量要有明确要求;(3)为达成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其它内容的修订与增补。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的修订和增补工作,各专业于本学期完成,并及时下放给毕业生和指导老师。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的修订和增补工作将是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检查的重点,同时也是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质量检查的重点。

3.编制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项经费预算;并制定相应的毕业实习(包含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等环节)工作计划。

4.学院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须认真审查学生毕业实习资格(对学籍处理编入下一年级的原2016级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毕业实习,如学生要求进行毕业实习的,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应严格进行审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办理学籍异动等相关手续后方准予参加毕业实习)。

5.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依托桂林理工大学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指导教师给学生下达课题、毕业设计(论文)查重、评阅、成绩提交等均在系统中进行,具体要求另行下文通知。

6.为保证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严格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不得超过8人,文管类专业不得超过10人;中级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不得超过6人,文管类专业不得超过8人;在高级职称的教师指导下,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助教担任指导教师的,不得超过2人。

7.学院教研室应对指导教师及学生进行实习前动员,根据专业特点给学生举办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和辅导,强调实习纪律,进行安全、保密及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要确保与指导教师的相互沟通和联系。

8.学院要积极帮助学生落实实习地点和接收单位。学生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尽量选择与所学专业相符或对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有所帮助的单位,最好能选择与学生本人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单位,并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能外出进行毕业实习(设计)。

9.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如何进行调研、收集原始资料、数据、样品等工作,选定学生需阅读的文献资料(包括一定量的外文文献),书写开题报告,指导学生按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本的“使用说明”及要求,认真填写工作记录等。

10.在学生毕业实习(设计)期间指导教师要定期(至少每周1-2次)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检查和指导学生工作,督促学生在“师生交流页”上做好指导记录,并签字确认。

11.对于退伍返校的学生,学院要重点关心关爱,对学生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要加强帮助与指导。

12.要求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制订相应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做好下学期初的开题答辩准备工作。各学院要按不少于20%的比例抽部分学生进行开题答辩。

13.对部分专业生产实习结束后学生不返校继续进行毕业实习(设计)的,各学院及指导教师一定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签订责任书,密切保持与学生的联系,不能放任自流。

14.要求所有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设计)的学生务必于2020年5月1日前返校,准备参加毕业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说明原因,经学院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名单报教务处。

15.毕业生答辩与成绩评定、提交学院终审成绩时间按学校工作安排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6.各学院之间应组织指导教师互相进行访谈和交流,取长补短;对第一次指导毕业实习(设计)的教师,要安排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做好传、帮、带;

17.对聘请外单位人员做指导教师的,必须要求中级职称以上(并按《桂林理工大学外聘兼职管理办法》到教师教学发展科及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工作顺利开展。

18.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所有材料需统一按设计(论文)、过程材料两册装订,规格按A4大小,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本单独成本存放。对一些特殊专业可不做此要求,但需报教务处同意。

19.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修订)》(桂理工教务[2018]009号),学校将对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文字复制比的检测,相关事宜将另行下文通知。

以上各项工作希望各有关学院和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程,责任落实到人,下学期开学二周内需交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及指导书、专业实习计划,由学院办公室汇总报教务处,并申请下拨部分毕业实习经费。同时,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到各单位检查、了解毕业实习工作的进展情况。


桂林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