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考试档案及考核过程材料归档检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段炼
  • 编辑:运行科
  • 发布时间:2022-11-01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22]15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要求,及《桂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考试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9〕20号)、《关于规范本科课程考试(考查)试卷存档的通知》(桂理工教务〔2022〕29号)的要求,使考试的全流程跟踪更趋于完善且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现对2019年秋季学期至今考试档案及考核过程材料归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学院留存考试档案,含考试试题、评分标准、学生答卷、考核成绩单、课程教学总结、考试记录表等;

(二)任课教师留存过程考核材料,含考勤记录、课堂表现、实验记录、学习笔记、课外作业、阶段性测验等。

二、检查范围

2019年秋季学期至今学院留存的考试档案及任课教师留存的考核过程材料。

三、检查步骤、方式

(一)学院留存考试档案

1.教研室自查。11月21日前完成,并将相关情况报至学院。

2.教学单位复查。12月5日前完成,并完成学院自查书面汇报(含清单),汇报提交至教务处存档。

3.学校抽查。12月19日前,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前往学院抽查相关材料归档情况。检查结束后,将出具检查结果和书面整改意见。

4.整改落实。被检查学院需在试卷检查完一周后,根据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给出书面整改方案及整改结果交教务处。

(二)任课教师留存过程考核材料

1.任课教师自查。12月5日前完成,并将相关情况报至教研室、学院。

2.学校抽查。12月19日前,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前往学院抽查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教务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