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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张中华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19-10-31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19〕119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及时查找、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一周(11月4日-11月15日)进行。现将本次教学检查的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学检查小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一、主要内容

(一)教学工作常规检查

(二)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二、检查形式

以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教学工作常规检查

1. 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教学文件检查。包括:授课计划、教案、课件、学生考勤、学生平时成绩、已结课的课程(实习)是否按时提交成绩单(含实验教学成绩单)、课程(实习)总结、试卷档案等相关教学文件。

(2)教师课后作业布置量及批改、答疑情况。

(3)教师教学纪律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私自调课、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不按时上下课等情况。

(4)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5)教研室开展公开课(含汇报课、示范课)研讨观摩活动情况。情况。活动

2.工作要点

(1)各教学单位可通过自查、抽查、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以上有关工作情况。

(2)各教学单位重点对2017年以来新进教师、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进行教学文件、教学纪律、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教学常规工作检查。

(3)教务处安排专人进行教学工作常规情况检查。

3.提交材料

(1)本单位教学工作常规检查情况报告,应说明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数量、检查中发现的优点与不足及处理办法等。

(2)2019秋1-10周教学纪律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表1)、2019秋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表2)、2019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研室公开课研讨观摩活动安排表(见附件表3)。

(二)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具体检查事项及进程将由实践科另行通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为使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各教学单位召开教职工会议,将各项检查工作及要求传达并部署到位。

(二)上述各项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档),于11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实践管理科,联系人:张中华,电话3696606、589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