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作者:秦晓林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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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19]047号

各有关教学单位:

今年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论文撰写及评阅阶段,希望各学院合理安排好近期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前,各学院要及时地组织每位参与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的答辩秘书及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学习文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顺利地进行。

二、根据《关于启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桂理工教务 [2019]024号),要求各学院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上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答辩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等各项工作。

2.1论文抄袭检测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桂理工教[2018] 9号)(见附件1),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检测(以下简称查重),此项工作由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

毕业设计(论文)的系统提交共有三个版本,分别是毕业设计(论文)草稿、定稿、终稿。

毕业设计(论文)草稿为查重稿;

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供评阅、答辨用;

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为最终打印存档版本,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排行(盲审)的设计(论文)将从终稿中抽取。任何一版审核通过后均无法撤回,请慎重。

草稿完成后,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草稿(PDF或WORD)提交到系统。指导老师下载后审核,审核后决定是否在系统里提交查重。(注意,查重请慎重!在查重前,指导教师可以把学生论文初稿退回)。

指导老师提交查重后,系统给出查重结果。指导老师根据结果填写审核意见,给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注意:系统返回的查重报告里,给出的检测结果为:

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他引率+自引率+专业术语

《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桂理工教[2018] 9号)中检测结果认定指标为“文字复制比”,以上公式中的“复写率”即为“文字复制比”。

审核通过后,学生才可以提交论文定稿以进入后续的评阅、答辩等环节。

查重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但要求各专业必须在答辩前一周完成查重工作。

2.2答辩工作组织

各专业负责人在系统内设置好答辩小组;

各专业负责人为答辩小组设置好答辩录入员(即答辩秘书);

各专业负责人或答辩秘书在系统内给各答辩小组分配组长、答辩老师,并安排答辩时间及答辩地点。

各专业负责人或答辩秘书在系统内分配学生到各答辩小组。

2.3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成绩给出

各专业负责人在系统内给各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分配好评阅老师;可手工分配,也可批量导入分配。

系统内论文草稿审核通过后,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提交到系统;

指导老师在系统里给出指导老师成绩和评阅意见;

评阅老师在系统里给出评阅意见及评阅成绩;

答辩后,答辩秘书在系统内给出答辩意见及答辩成绩;

系统自动给出总评成绩;

最后,各专业经综合评价后,从系统中导出成绩,再将所有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内。

在专业负责人或教学秘书的毕设系统中的表格导出界面下可导出“教务系统成绩导入表”,此表格格式符合教务系统成绩批量导入要求。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被取消答辩资格及答辩不通过的学生,答辩成绩及总评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录0.0分(不通过)。

对于有资格参加二辩的学生,二辩通过后,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录补考成绩,且答辩成绩及总评成绩只能录为60分。补考成绩录入时间将在学籍科第一批毕业审核完成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4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终稿)

学生根据评阅意见及答辩意见认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

学生把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修改好后,在系统内提交终稿;

指导老师在系统里审核后,点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提交完成。

三、为做好后续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请各学院于5月27日(第14周星期一)之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管理科:

1.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名单;(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

2.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成员还须涵盖校外同行专家、企业行业专家、校友专家等)(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

3.各专业查重结果及各专业答辩安排(均可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导出),纸质盖章。

4.各学院需将截止5月27日仍未返校的毕业生情况(附件5)形式报送教务处(纸质文档,盖章)。

答辩时间早于5月30日的,请于答辩开始三天前交上述材料。

四、学校今年将抽取部分专业及学生进行校级答辩(具体工作将另行通知)。同时抽取全校各专业20%的学生参加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排行(盲审)。

五、为了促进产学研协同育人工作,要求每个答辩小组安排一名校外专家。

六、答辩期间,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进行答辩检查。

七、为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质量,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与指导学生修改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学生根据修改建议及时修改设计(论文),必须于答辩结束后三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与电子版)及《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给指导老师。《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要求放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中存档。

八、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过程中,各学院要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记录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做好各项材料的归档工作。需要归档的材料请参阅《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交及存档的材料清单》。

九、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尽快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进行成绩综合评定和学位资格初审。以便汇总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对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按学校要求,今年成绩及学位资格初审名单提交教务处的时间为6月10日17:30前。

十、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要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需附有“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置于设计(论文)的“中文摘要”前,并与设计(论文)一同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