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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的通知

作者:林静    |     编辑:建设科    |     发布时间:2023-12-26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23〕17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教材建设的要求,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推进新领域、新内容、新形态教材建设,现结合《“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材作为人才培养关键要素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体现时代精神、融汇产学共识、凸显数字赋能的教材体系,牵引带动学校重点质量工程项目及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形成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特色分明,具有较高影响力的高质量教材体系,不断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与重点

申报项目应是适用于学校教学需要的主体教材,不含教学参考书、习题集等教辅资料,分册教材或成套教材应合并申报。重点建设:

1.支撑国家或自治区一流专业、“四新”专业、产业学院、一流课程建设,结合产业需求或工程实际、校企双元协同开发的产教融合教材;

2.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教材、填补学科空白的前沿教材、具有学科竞争力的系列教材;

3.各级各类优质课程配套教材,各级各类优秀教材、规划教材修订或再版;

4.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配套教材。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教材主编及编写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材编写工作。

2.产教融合教材合作编写的企业人员所在行业或企业的产业背景特色鲜明,需为与教材所属学科的行业产业中的典型代表性企业,能为教材编写提供典型流程、方法、技术、案例或解决方案等,能与学校的专业和课程建设做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有利于打造高校教师、行业专家和企业技术骨干共同参与的多元合作教材开发模式。

3.每位教师限申报一个项目,已获校级规划建设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出版编写任务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4.除纸质教材外,鼓励开发虚拟仿真、电子教案、课件、习题库、案例、音视频资料、课程网站等一系列配套资源的新形态教材建设。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研究、论证,确定规划教材的选题,填写《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2),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前版教材。

2.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副院长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本次立项申请组织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3.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申请书以“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以“单位简称: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命名。

五、其它说明

2024年度学校计划立项教材建设项目30项左右,设立教材建设基金对立项教材进行资助。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林静,电话0773-5896443。

附件:1. 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2.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