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4〕61号
有关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桂理工教〔2017〕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立项项目及课题的管理,确保研究取得成效,学校对2023年立项的区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区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附件1)。
二、提交材料
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如为二级学院,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即可)、盖章扫描后,将中期检查表(电子版)以“单位-姓名-中期检查:项目或课题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本科生院高教室邮箱:gjs@glut.edu.c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检查表提交时间为5月10日,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中期材料进行检查,对逾期未交和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课题),学校将减少或中止拨付后续经费。未尽事宜,联系高教室汪雯,电话2675755。
附件1:2023年区级教学改革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中期检查一览表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教改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本科生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