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暨区级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教改项目内容、申报人员条件等基本要求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024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选题:
(一)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基础学科相关专业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专业思政建设等。
(二)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密码学院、智慧农业学院、涉外法治学院等专业学院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复合型东盟语种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应用型人才培养、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研育人、国际合作育人、大类人才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跨校联合培养、劳动教育改革、公共艺术教育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学分制改革等。
(三)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包括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三进”教学工作;MOOC、SPOC、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各类课程建设,体现先进性、互动性、创新性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一流课程资源的共享;参与慕课西部行计划(含实验教学西部行计划);“四新”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教育知识图谱的应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教学资源建设;“十四五”规划教材和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应用与共享,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运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学生学业评价等。
(五)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包括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虚拟教研室探索,教学团队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健全助教岗位制度,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二、立项原则
项目立项应立足于国家、自治区重大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和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布置的重点工作,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项目设计和研究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先进思想和发展理念,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要针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索拔尖创新、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机制,取得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论、新方法、新突破;重视培育和产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新成果。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安排
校级教改项目实行分类限额申报,本次申报拟从全校范围内推选出100项左右校级教改项目,拟设校级重点项目50项左右、校级一般项目50项左右,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根据学校《桂林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结题;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区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2024年分配给我校名额预计40余项(待区里正式下文后另行通知)。若获得区级立项,学校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一般项目B类,分别资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为保证项目质量,采取限额申报办法。按照各学院2023年年终教学考核专任教师数6%的比例,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评审、推荐排序(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在职教师,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比较突出的教书育人成绩,有能力组织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与教学改革实践。2023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或处分期未过的教师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人员组成,人员结构合理,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三)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以及2021年之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老师不得申报2024年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项目,组员同时参研(含主持)项目不超2项。
(四)已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项目、近5年内已获得立项的教改项目(含校级)在研究内容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五)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50%。
(六)重点项目至少有2篇教改论文在高质量期刊(高质量期刊的界定见《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附件1)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其中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公开出版1部不少于10万字的教改类著作。一般项目A类至少有2篇教改论文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其中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公开出版1部不少于10万字的教改类著作。一般项目B类至少有1篇教改论文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其中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公开出版1部不少于10万字的教改类著作。上述各类项目均需取得与项目高度相关的教学实践成果。
五、申报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人填写《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3,申请书涉及签章处暂不用签字、盖章);
2.项目内容需查重,查重率不高于30%,查重内容包括申请书中三个内容:第三点: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与意义、第四点: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和实施方案、第五点:项目主要创新点和预期成效,并附上笔杆网的查重报告,笔杆网网址:https://www.bigan.net/,学校图书馆已购入此资源,在学校IP范围或VPN、远程访问系统内免费使用。
3.各单位统一填写《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并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上述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简装,于3月18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高教室,地址:雁山校区行知楼B312室,同时将电子材料(申请书以“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以“单位简称:2024年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命名)汇总发送至gjs@glut.edu.cn。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结合实际填写申报书,并根据研究对象的学科归属,将填写的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相应学院(涉及学校层面的综合类项目请直接提交至本科生院高教室);
2.各学院初评、确定推荐项目及顺序,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高教室;
3.本科生院高教室结合往年立项、结题情况及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组织校内外专家匿名评审。
4.专家组根据评审指标体系、结合教育厅要求、下届教学成果奖培育情况及学校重点开展的工作,评审确定推荐项目,报学校审批;
5.学校批准、公示后,高教室组织区级教改项目正式上报(正式上报为网络填报,不进行网络填报视为无效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项目申报人务必认真学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
(三)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24年6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如获立项,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改,项目应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与实践,并按时保质结题。
(四)请各学院结合2024年重点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范围、学校重点推进的工作以及下届教学成果奖培育所需的项目支持,在学院范围内做好顶层设计,认真谋划,积极组织做好本次申报工作。
(五)注意:所有电子材料以指定邮箱接收情况为准,不接受各单位通过QQ等其他途径私发给个人的材料。所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高教室汪雯、王祖林,电话:2675755(雁山)。
附件:
1.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4 号)
2. 2024年度各学院本科教改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3. 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4. 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本科生院高教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