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5〕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决定对2024年秋季学期拟聘的83名研究生助教(名单见附件1)开展考核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聘用的研究生助教进行认真考核同时按比例评选出优秀助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评优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20%,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考核人数 评优名额 1 地球科学学院 8 2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5 1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0 4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8 2 5 土木工程学院 8 2 6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6 1 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4 1 8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5 1 9 商学院 5 1 10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2 0 11 外国语学院 10 2 12 数学与统计学院 6 1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2 14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6 1 合计 83 17 二、考核程序 1.2025年1月9日17:30之前,研究生助教把《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附件2)和《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提交给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对研究生助教进行考评,于2025年1月10日17:00前将考评结果报给各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对研究生助教考核并评选出优秀助教后,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 3.经学校审核,确定并公布考核结果。 4.评价为“优秀”或“合格”的助教,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该学期的助教津贴,研究生可以继续申请下学期助教岗位;评价为“不合格”的助教,不再聘用并酌情扣减助教津贴。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由各教学单位存档备查。 2.《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月14日17:00前提交给教师教学发展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3.联系人:李宝香,联系电话:3696655(雁山校区)、5896040(屏风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