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4〕199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是教师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评审、教学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与评分办法
详见《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办法》(附件1)。
二、考核对象
2024年在岗教师。
三、考核方式
教师自评、学院(部)考核小组考评及学校评定。
四、有关说明
1. 各级别教师评优的比例不超过本级别教师数的50%。
2.《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表》(附加2)按2024自然年填写,但其中“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指标,学生评教的分数按2023秋和2024春两个学期的评教平均分计算。
3. 2024年有特殊原因不参加当年教学工作考核的,请学院(部)在《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备注栏写明原因(产假、挂职、出国、读博或新进教师)。
4. 按规定今年应参加而不参加考核的教师,在之后职称评审、教学评奖评优等工作时需要本年考核结果的,不予补办。
5.学院(部)需将《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表》的纸质材料及支撑材料复印件统一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1. 2024年12月26日前,参与考核的教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表》(一式1份),与支撑材料复印件(按考核项顺序装订支撑材料)一起提交到本学院(部)考核小组。
2.2025年1月3日前,各学院(部)考核小组完成本学院(部)教师的考核评价,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文档(一份)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科(雁山行知楼B307,屏风体育馆副楼502),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sfz@glut.edu.cn。
3.联系人:谢萍萍,联系电话:5896040(屏风),3696655(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