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4〕177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桂理工教〔2019〕19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现对2024-2025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2023年9月以后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无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经历且未参加过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的教师;
2.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未超过40周岁且未完成一个被指导周期的教师。
二、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一般为一学年。
三、培养内容
见《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桂理工教〔2019〕19号)。
四、培养要求
1.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导师制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青年教师培养的过程监控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督导,提升青年教师整体素质。
2.各单位应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指导教师,每位导师指导1名青年教师。各单位也可聘请65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
3.各单位落实拟聘任导师后,填报“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计划书”(附件2)和“桂林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拟聘任导师汇总表”(附件3)。
4.本科生院对拟聘任导师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该项工作。
5.培养期满,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导师和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1.上述材料于2024年11月19日前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sfz@glut.edu.cn。
2.未尽事宜,联系人:李宝香,联系电话:5896040(屏风);3696655(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