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4〕48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学生转换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换专业
(一)转换专业要求
可进行转换专业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大一、大二在籍;
2. 未转换过专业的本科学生;
3. 符合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提出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注意:
1.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换专业1次,转换专业申请一经学校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他专业。
2. 招生科类为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在艺术类内各专业进行转换。
(二)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具体安排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各学院须制(修)订学院转换专业工作方案及各专业转入评价标准,报本科生院备案。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工作优化了办理流程,全部采用线上填报,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如表1所示:
表1 学生转换专业工作安排表
日期 |
工作内容 |
要求 |
4月3日—14日 |
线上填报:学生本人登录一站式服务大厅填写提交学生转换专业审批表(操作流程见附件2)。 |
每人只能填报1次,提交后不能修改,请慎重考虑。 |
4月15日前 |
1. 转出学院完成线上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批通过; 2. 各学院提交转换专业工作方案及各专业转入评价标准。 |
15日前完成提交转换专业工作方案及各专业转入评价标准至本科生院学籍科备案。 |
4月16日—28日 |
转入学院组织考核,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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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
转入学院公示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完成线上审批,考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审批通过,考核未通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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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前 |
本科生院汇总审核、公示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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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站式中“上传申请书及其他附加材料”主要包含学生转换专业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学生成绩单、有突出专长的证明材料、转入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上传材料建议做成1个PDF文档,附材料目录,文档内容应清晰可辨,注意优化文档大小,不宜过大。
二、专业分流
(一)专业分流学生范围
2023级材料类、工商管理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建筑类、旅游管理类、设计学类、水利类、新闻传播学类、自动化类等十个大类招生专业学生。
(二)专业分流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不跨类分流原则。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在本专业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三)专业分流依据
1.专业分流指标。由各学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并结合有关具体情况报学校审核确定;
2.专业的特殊要求;
3.学生学分绩点。按学生学分绩点高低进行专业先后顺序排名,在此基础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国家级排名前6,省级排名前3)及表彰的学生排名位次提前5位。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表2所示:
表2 专业分流工作安排表
日期 |
工作内容 |
4月25日-30日 |
1. 相关学院根据《桂林理工大学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制(修)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提交本科生院备案; 2.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大类内各专业分流指标数(需上报审核,附件4); 3. 整理统计大类专业学生学分绩点(同时受理学生获奖情况申报)。 4. 以上内容在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前由学院对大类内学生进行解释公布。 |
5月6日-7日 |
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5)交至学院。 |
5月8日-12日 |
学院对学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情况进行汇总(附件6),按实施细则初步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
5月13日-19日 |
学院专业分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
5月20日前 |
各学院报专业分流结果名单至本科生院。 |
5月底前 |
报学校审批,发文。 |
(五)实施细则说明
1. 学生根据大类内各专业具体分流指标及自身学分绩点排名情况,慎重考虑后,对大类内所有专业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依此类推)一次性全部完成填报,比如,大类内有3个专业,就要完成填报3个志愿,确定好3个志愿专业的先后顺序,依此类推。
2. 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根据学生学分绩点排名进行录取分流;首先根据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录取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分流计划人数时,按计划人数录满为止,剩余学生参加其他专业的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少于分流计划人数时,再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此类推)中录取分流。
三、其他
为做好本年度转换专业与大类分流工作,各学院应积极做好答疑,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如表3所示:
表3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
姓名 |
办公电话(屏风) |
办公电话(雁山) |
1 |
材料学院 |
徐老师 |
5896672 |
—— |
2 |
测绘学院 |
梁老师 |
—— |
3872826 |
3 |
地学院 |
徐老师 |
—— |
3675177 |
4 |
管媒学院 |
李老师 |
—— |
3871807 |
5 |
化生学院 |
梁老师 |
5898112 |
8996098 |
6 |
环境学院 |
左老师 |
—— |
2536922 |
7 |
机控学院 |
温老师 |
—— |
3871728 |
8 |
数统学院 |
雷老师 |
5896179 |
3696613 |
9 |
物电学院 |
王老师 |
—— |
3698156 |
10 |
旅游学院 |
杨老师 |
5896378 |
3696896 |
11 |
商学院 |
于老师 |
5899422 |
—— |
12 |
土建学院 |
张老师 |
5895342 |
—— |
13 |
外国语学院 |
马老师 |
5896618 |
3692655 |
14 |
计算机学院 |
徐老师 |
5896406 |
3698153 |
15 |
艺术学院 |
郭老师 |
—— |
3696929 |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张老师;5891526,369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