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及课程缓考工作的通知
  • 作者:伍高莹
  • 编辑:伍高莹
  • 发布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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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本科〔2024〕101号

各学院、教研室、班级:

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确保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传达到全体教师和学生,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师的考前动员和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强调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二、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程序,对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按《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入场后按桌名条(座位贴)位置就坐,考试信号发出后,方能开始答卷,答卷前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迟到超过20分钟、不交答卷者,均按旷考处理,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成绩录入时备注为“旷考”。

2.考生迟到2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开考半小时以后方可交卷离场,已交卷学生严禁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3.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的考生禁止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后禁止吸烟、喧哗、擅自调换座位以及影响考场秩序的其他行为。对试卷有疑问时,可举手询问,由监考教师当众解释,考生之间严禁相互询问。

5.闭卷考试时考生严禁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书籍、笔记、纸条等)、手机及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只可携带主考教师规定的书籍及笔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未申请缓考且考试未到场的考生将视为旷考。

7.考试过程中,禁止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或协助他人获取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凡认定作弊者,一经发现,当场终止考试、责令其离开考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和学籍处理;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监考人员可责令其整改,不听劝告者该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8.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大部分教室都将作为考场,请各位同学自习结束离开教室时,将自己个人物品全部带离教室。

四、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由教研室统一负责,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有试题套(库)课程,应采用题库(套)抽题、其他课程尽量由教研室集体命题。

2.试卷命题要注意题目的难易程度搭配,题型多样,以利于鉴别学生的真实水平及差异程度。试题份量应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完为宜,不要偏重或偏轻。

五、本学期继续沿用考试全流程管理系统,试卷应提前7天上传系统,系统审核时间是考前7天,请老师务必注意截止期限,超期未上传试卷的请及时提交纸质试卷至教务运行科安排印刷,如因命题教师未及时提交试卷影响正常考试进程的,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监考教师提前1个工作日领取试卷,并做好试卷的相关保密工作。

六、监考注意事项:

1.学校公共课实行学院之间交叉监考,专业课实行教研室之间交叉监考;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桂林理工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一位监考教师清理考场(将考位抽屉里的各种书籍、纸张清理干净),另一位监考教师隔列合理安排考位,随机粘贴考试名条(座位贴);监考过程中严格监考纪律,认真检查考生的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无有效证件的考生禁止参加考试。

2.监考教师在考前应提醒考生务必将携带的各种电子通讯设备关闭并上交监考教师统一存放,如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按违纪、作弊处理。

3.考试期间,考场视频监控将开放。严禁私自更换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坚守职责,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吸烟、接听电话、翻看短信、看书报、睡觉等),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监考过程中要保证一位监考教师站在讲台上,另一位监考教师巡查,如因监考不严格造成学生违纪、作弊,将追究监考教师责任。

4.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倾向时,必须对其提出口头警告;发现考生违纪,必须立即制止;发现考生作弊时,应当场宣布其考试作弊,立即停止该考生的考试,没收考试试卷,当场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要求作弊考生签字确认后责令其离开考场。认定为考生违纪和作弊后,请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将填写完整的《考试记录表》、相应的考生试卷和其他违纪作弊等材料送至本科生院教务运行科。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清点试卷,并认真如实填写《考试记录表》,确保试卷数量准确后方可离开考场。

6.本次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学生考试成绩,2024年7月21日成绩录入系统将关闭,逾期未提交成绩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

七、缓考:2024年春季学期课程缓考考试将于2024年9月7日(第一周星期六)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办理缓考的学生可参加缓考;

2.所有课程的缓考时间须安排在2024年9月7日—9月15日之间;屏风校区缓考尽量安排在晚上19:30至21:30,雁山校区周末(9月7日—9月8日)全部安排公共课缓考,在周末无法安排(学生考试冲突)的情况下,须利用学生无课的空余时间进行插空安排;缓考地点:屏风校区尽量安排在教九楼,雁山校区尽量安排在教六楼。

3.教师和学生可在2024年9月4日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个人空间查询缓考考试安排。考试有冲突的学生,必须再次办理缓考手续,如个别学生本学期课程与缓考有冲突,请向任课老师请假,先参加缓考。

本科生院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对于考试纪律较差的考场,现场予以批评,责令其整改;对于不遵守监考职责监考的教师,予以批评指正,并向监考老师所在学院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教学事故处理。广大教师和学生如发现事先有预谋、有组织的考试违纪、作弊倾向可向本科生院举报;举报电话:5896442、369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