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5〕109号
各教学单位: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学期末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实验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撰写自查报告。
2.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做好水电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
3.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和自查报告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于2025年7月11日下班前报送至本科生院,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280671602@qq.com,邮件请以“2025春学期末XX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命名。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务必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落到实处。
2.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做到立行立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暑假期间,各本科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使用,确有工作需要,须在假期使用的,学院应安排专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4.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结束后,做好暑期“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
本科生院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