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5〕49号
各学院: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体系,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环保意识,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桂林理工大学危险品管理办法(试行)》,对危险废弃物分级分类集中统一管理,开展危废减量的培训,加强实验方案的绿色设计,建立实验耗材优化使用制度,定期联系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规范全流程管理,强化日常管控效能
切实做好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验人员应按规范或标准要求开展实验,减少由于操作不当而产生的实验室危险废物。
强化“谁产生、谁负责”原则,严禁将危险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倾倒弃置、堆放填埋或直接倒排入下水管网等,杜绝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各实验室应加强基础设施保障,规范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存放管理,远离火源热源设置实验室废弃物暂存点并张贴警示标识。
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日检查危险废物存放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长期存放危险废物妥善处置、新产生危险废物及时规范处置的良好局面,实现实验室危险废物动态清零,确保万无一失,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