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春季学期上机安排的通知
  • 作者:秦晓林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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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本科〔2025〕189号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各学院现有计算机机房的情况,为使2026春季学期的上机教学任务顺利完成,为进一步落实含上机学时教学任务的具体安排及掌控各机房的排课结果,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机教学任务除含上机学时的课程外,还包括课程设计、实习等需利用机房完成教学任务的实践环节。

2、按学校要求,所有计算机机房均处于全校共享状态,除承担本单位上机教学任务外,均应承担教务处核准的其它教学单位的上机教学任务。

3、机房所属单位享有在本单位机房安排教学任务(不含实习)的优先权,各教学单位的排课人员(一般为学院教学秘书)需与任课教师及机房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应于本学期第17周周三下班前(12月31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安排在自己机房上机的课程录入教务系统。逾期教务处将开始安排其它教学单位的上机教学任务。

4、各教学单位必须充分利用本单位机房,努力提高机房利用率,尽量安排本单位的上机教学任务(特别是专业课程的上机教学任务)在自己的机房。只有无机房单位或本单位机房容量不到课程人数一半的上机教学环节,方可向其它学院申请使用机房。对于外单位机房无法安排的课程,转回由原单位机房安排。

5、从2026春季学期起,需使用外单位机房的课程上机由课程所属单位向机房所在单位申请,机房所在单位同意后再由实践管理科将课程上机安排录入教务系统。具体流程如下:

(1)任课教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计算机用机安排申请表》(附件1)一份,并于第16周周一下班前(12月22日下班前)交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处。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用机安排申请表》,特别要详细地说明申请事由及上机环境及软件安装等要求,以便于落实安排机房。

(2)教学秘书收到申请后,由课程所在学院与机房所在的学院联系,提出课程上机申请。

(3)课程上机申请被接收后,由课程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将任课教师填写的《桂林理工大学计算机用机安排申请表》交给机房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4)机房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收到本学院同意接收的上机申请表后,要落实好每门课程的上机安排(即填写好申请表中“用机申请接收单位情况”这部分内容)

(5)落实好机房后,教学秘书将本学院同意接收的《用机安排申请表》于第17周周三下班前(12月31日下班前)提交到实践管理科。

任课教师也可在填报《用机安排申请表》后自行与有机房的单位联系,落实好机房,将签有接收机房单位意见的《用机安排申请表》交到本学院教学秘书,报实践管理科。

(6)实践管理科收到《用机安排申请表》后,根据《用机安排申请表》中“用机申请接收单位情况”上填写的信息将上机安排录入教务排课系统。录入后,实践管理科再将签有实践管理科安排意见的《用机安排申请表》(复印件)两份发还给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再及时地发还给相应的任课教师。

(7)任课老师收到有实践管理科安排意见的《用机安排申请表》后,请在本学期第18周结束前(2026年1月9日前)凭此《用机安排申请表》与相关机房管理人员联系,并把一份《用机安排申请表》(复印件)及相关软件提供给机房管理人员。凡未及时《用机安排申请表》(复印件)及相关软件,以至影响教学的,责任由任课教师承担。

6、其它事项:

(1)《桂林理工大学计算机用机安排申请表》的上机教学机时与上机实验学时栏目,请任课教师注意两者的区别。上机实验是指以学生按照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自己操作为主,教师指导为辅的教学环节。上机实验应有对应的实验项目,该实验项目应统计到承担任务的机房名下。所以,任课教师到外单位管理的机房完成上机实验的环节,请务必将实验项目表(附件2)提交给承担任务的机房。凡未提交实验项目表给机房而导致机房不能正常安排其教学活动的,责任由任课教师承担。

(2)到外单位机房上机时,任课教师必须配合机房管理员的工作,保持好环境卫生,爱护设备;离开时,要检查是否关好门窗、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