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3﹞100号
各教学单位: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为做好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学校于2023年7月8日开展了校级答辩论证工作,根据现场答辩反馈情况,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仍存在一定问题,现就进一步完善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充分认识到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
(二)各教学单位院长、分管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完成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三)各专业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附件1);
(四)认证专业撰写各模块内容务必参照最新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标准解读及修订说明(附件2);
(五)人才培养方案各模块编写要求及建议内容见附件3,各模块已在审阅状态下做批注,请用word查看。
二、材料提交
请各专业将定稿提交院长、副院长审阅,并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电子版定稿(培养方案封面各人员签字可为电子签)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招传。
2023年9月4日将纸质版定稿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招传,提交地点雁山校区行知楼B305。
三、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招传,电话8991065,QQ412825495。
附件:1.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校级答辩各专业共性问题
2.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修订说明(最新版2022)
3.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模板(含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