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水平认定工作的通知
  • 作者:教发科
  • 编辑:教发科
  • 发布时间:2024-10-08
  • 点击数:

桂理工本科〔2024153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通过规范化的认定程序,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要求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认(以下简称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对象

2025年拟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且获现职称以来未获得教学水平认定证书的教师,以及教学水平认定证书超过有效期的教师(2020年8月31日以后的证书有效)。

二、认等级与评分

认定等级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不合格(低于60分)。

三、认方式

教师教学水平认定工作,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综合水平认定

获现职称以来,个人获得了校级“十佳”或省部级讲课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供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可申请直接认定。

(二)随堂听课认定

2024-2025学年学校督导专家随堂听课、跨单位同行听课、学院教学督导听课累计达到5人次(含5人次)以上且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可通过教学水平认定。

(三)集中认定

不符合前两种认定条件的教师,学校将于2025年6月底前开展集中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0月15日之前将拟申报2025年副教授、教授职称评审的名单(电子版)提交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科邮箱jsfz@glut.edu.cn。

(二)联系人:李宝香。电话:5896040(屏风校区),3696655(雁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