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的通知
  • 作者:
  • 编辑:覃月弯
  • 发布时间:2024-10-03
  • 点击数:

桂理工本科〔2024〕15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的通知》(桂教办〔2024〕1364号,见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征集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质课程资源,帮助广大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带动提升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整体水平。现将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类型和内容要求

(一)精品课类型

本次征集的精品课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课、主题活动课等2种类型。课程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讲义、课件等。

1.专题课。包括《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专题课,以及学校自主开设的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华文化等相关专题课程。

2.主题活动课。主要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班队会、大学生社会实践课等。主题活动课除课程实录外,重在展示课程设计、资料准备、课后总结等环节工作。

(二)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方向。精品课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要求,确保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没有错误和偏差,授课教师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2.确保科学规范。精品课应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内容准确、摄制技术规范(见附件2),语言、文字、图片、符号、单位等使用符合规范要求,政治性较强的图片不得改变纵横比,不得有任何广告。

3.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使用网络影像素材不得故意遮挡水印及作者标识等。申报教师及单位需拥有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提交精品课资源时需签署捐赠授权书(见附件3)。

二、遴选推荐程序

10月3-19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遴选活动,并对遴选到的精品课逐一审核把关,坚持质量为先。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专题课1门、主题活动课1节。优先推荐前期已制作完成且质量较高的教学展示课、慕课等课程资源。

10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推荐的精品课以硬盘形式拷贝交至教学建设科覃月弯,办公地点及电话:屏风校区体育馆副楼501(0773-5896443),雁山行知楼B305(0773-8991065)。请将单个课程材料按“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材料类别”方式命名,如“中华文明的起源—专题课—微课视频”,提交时,将所有材料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名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精品课”。

10月21-23日,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精品课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给教育厅。

三、其他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将组织开展精品课征集作为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实施,做好服务保障,确保作品质量。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教师和学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