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
  • 作者:
  • 编辑:招传
  • 发布时间: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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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本科〔2024〕12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安排,现就征集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标

面向普通本科高校,征集并遴选一批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一)智能助教: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进行教研备课、辅导答疑、学习分析等,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备课效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

(二)智能助学:如语言陪练、编程助手、智能学伴等,利用AI技术为学生提供实时互动的伴随式学习支持,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智能助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教学质量管理、智能决策支持等,分析师生数据,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教学质量提供评估和改进建议,支撑高校的管理决策。

(四)智能助研: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科学研究,在前沿文献分析、科研数据处理、实验设计优化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推动科研工作的智能化和高效化。

(五)其他创新场景:其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高校教育教学的场景。

二、征集要求

(一)案例应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价值。

(二)申报案例应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显著效果,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三)各申报人需填写《“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附件1)和《“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汇总表》(附件2),录制3分钟以内案例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仅限MP4格式)。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申报主体需提交详细的案例描述、实施效果证明和推广计划等相关材料。

三、征集流程

(一)提交申请:请有意参与的申报人填写《“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附件1)和《“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于2024年7月21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

(二)初步筛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案例进行初步筛选和评审。

(三)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将于2024年7月24日前公布,并推荐至自治区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7月21日前,将案例申报书(附件1)、附件材料等扫描版PDF文件和可编辑版文件,汇总表(附件2)以及案例展示视频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jxjsk@glut.edu.cn

(二)申报其他要求及事项请查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附件3)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附件4)。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建设科招传,qq412825495。

本科生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