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百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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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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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2685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度百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指导教师。

二、评选依据

《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桂理工教〔201735号)(下文简称《评选办法》)

三、推荐名额

1.综合考虑各学院专业设置及毕业生人数等情况,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名额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

2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5

3

地球科学学院

6

4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7

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7

6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7

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8

8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4

9

商学院

14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11

土木工程学院

9

12

外国语学院

4

13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6

14

艺术学院

9

15

南宁分校

6

2.各学院推荐优秀指导教师1名。教务处将在收到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10名优秀指导教师,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答辩委员会的主要成员等共同组成的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按照本学院的名额数量,推荐本学院百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

3.优秀本科的文字复制比不应超过25%。被推荐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如文字复制比大于25%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数据报送

各学院于73日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

1.《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1);

2.《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2);

3.《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

4.《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

5.参评优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材料。

评选出的百篇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须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排版格式要求(附件5)进行排版,学校将汇编成册。相关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