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批准,学校推荐了28项成果申报2012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根据工作安排,请获得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资格的28项成果,于2012年8月20日上午下班前向教务处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一式3份;
2.《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3份;
3.《推荐书》中指定的三项附件材料备齐后独立合装成册(其中的各项成果的鉴定书因需要根据此次提交材料进行修改,之后再做好发给各位项目负责人,因此这一项可暂不用装订),一式3份;
4.其他教学成果证明材料一式3份。
推荐书封面除“推荐等级”暂不用填写外,其它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的“填表说明”(见附件3)要求填写。
上述材料应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正面张贴推荐书的封面、另一面张贴袋内材料清单。“推荐书”和“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发至gjs@glite.edu.cn或“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教务处-办公室-李亚娟”邮箱。
教务处将于2012年8月21、22日组织专家逐项审查申报材料、帮助申报人确定申报材料的定稿。
由于时值暑假期间,提交材料请在值班工作时间内,交给教务处值班人员即可。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高教室李亚娟,电话5893822,15077301829;王俊,电话5896441,1303693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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