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0〕125号)通知(附件1),教育部近期将组织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总结全国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促进各地相互交流和学习,激发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教科研动力和活力,促进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专业发展,为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培育良好环境提供条件保障。
二、工作原则
评比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基层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教学研究和实践总结相结合、创新性和实用性相结合、总结与推广相结合。结合地区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实事求是反映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比成果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成果评比围绕近三年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成果,以教育教学实践与教科研探索案例为征集内容,评选内容具体包括:
(一)教育教学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案例、双语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案例、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案例、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案例等。
(二)教研科研
民族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推进教学创新研究项目、加强队伍建设研究项目、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案例等。
(三)教学资源
中小学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资源、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双语教育教学资源等。
(四)其他
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民族教育教学成果。
评比要求
(一)内容要求
要求为近三年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充分展示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效果,具有学习与借鉴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贡献。
(二)成果形式
成果以文字简介为主,成果描述内容字数不超过3000字,正文不包括图片。成果案例等其他辅助图片、论文、著作、视频、软件等作为附件说明。需要签名、盖章页面请以图片形式作为附件提交。
(三)填写要求
完整填写《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附件2),包括标题、正文、参考文献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模版内容提示。
(四)报送时间
请申报负责人填写《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信息表》(附件3)于6月11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gjs@glut.edu.cn,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桂林理工大学-姓名: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或信息统计表)”。
本次申报暂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为避免出现电子材料不能收到或漏收等情况,可电话联系确认。
其它说明
(一)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今后拟以三年为周期,开展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各相关单位可结合实际、提前积极谋划相关工作。
(二)活动流程、成果应用等活动信息详见附件1。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高教室李亚娟,电话5892819。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2.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3.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信息表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