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一轮)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每年1~2月、7~8月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理课题变更、结题等有关事宜的时间,其他时间一般不予办理。现将我校开展2014年(第一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校级教改教研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一)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规划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3年,2010年以前(含2010年)区级立项且未结题的课题,务必此次办理结题;
2.2011年立项的区级课题,原则上应办理结题,如不能结题请提交延期申请(由教务处转呈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超过立项4年及以上未结题者,不再批准或推荐该课题负责人申报区级及以上教改教研类项目。
(二)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
2010年以前(含201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务必办理结题。超过立项4年及以上未结题者,不再批准或推荐该课题负责人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教研类项目。
二、区级规划课题结题
(一)结题程序
1.资助经费重点(A类)课题、自筹经费重点(B类)课题。由课题组直接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同时提交材料(一式1份)至教务处高教室备案。
2.自筹经费一般(C类)课题。课题组提交材料(一式2份)至教务处高教室,经审核后,开展后续结题工作。
(具体结题鉴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需提交的结题材料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
2.原《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可到教务在线-教学研究-文件下载-“2003-201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文件”下载);
4.课题变更批复通知书复印件(如无变更批复,结题时课题组成员或其顺序有变,须填写人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
5.课题研究成果及必要的附件(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音像制品等);
6.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本(须刻录光盘)。
三、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
需提交校级《结题申请书》(见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至教务处高教室,电子申请书发至gjs@glut.edu.cn。材料符合结题要求,发放校级课题结题证书。
四、材料提交时间
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日下午下班前。
未尽事宜,请联系高教室李亚娟,联系电话:5893822。
附件:1.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流程.doc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doc
3.课题人员变更申请表.doc
4.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