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二批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课题)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第二批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区级教改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2013年以前(含2013年)区级立项未结题的项目都需结题。2012年以前(含2012年)立项项目务必结题,2013年当年立项项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题,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填写项目调整表(附件1,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上学期已填写过的不再填写),由教务处转呈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二)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2010年(含2010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予以撤项处理,不再受理结题申请(按要求,给予撤项处理的,自撤项之年起五年内不得申报教改教研类项目);2011~2013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都需结题。
二、结题提交材料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
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3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成果一式2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
4.项目申请立项时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在高教室留存,请联系复印)。
5.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应随意更换,如确有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研究时限有重大调整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项目调整表一式2份(附件1)。
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及项目调整表的电子文档请发至gjs@glut.edu.cn。
(二)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
1.《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成果复印件或原件一式1份。
申请书及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请发至gjs@glut.edu.cn。
三、其它事项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结题需要进行网络填报,教务处将根据提交的结题材料,审查合格后,统一填报,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文档时,务必认真核对(尤其是项目组成员名及顺序),确保无误且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二)提交电子材料时请填写一份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附件4),同时发至gjs@glut.edu.cn。纸质材料请于9月21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112室。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高教室李亚娟,电话:5892819,5893822。
附件:1.广西区级教改工程项目调整表
2.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3.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4.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
教改项目结题通知附件材料.rar
教务处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