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教改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区级教改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教育厅集中办理结题的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份。2015年以前(含2015年)区级立项未结题的项目都需结题。2014年(含2014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务必结题,2015年当年立项项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题,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填写项目调整表(附件1,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本学期已填写过的不再填写)。
(二)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2012年(含2012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予以撤项处理,不再受理结题申请(按要求,给予撤项处理的,自撤项之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教改教研类项目);2013~2015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需办理结题。
二、结题提交材料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
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电子文档命名为“桂林理工大学-姓名:结题申请表”,纸质一式3份。
2. 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电子文档命名为“桂林理工大学-姓名:项目研究报告”,纸质一式3份。
3. 各种成果。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电子文档(或文件夹)命名为“桂林理工大学-姓名:教改项目结题成果材料”,纸质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如有其它形式的成果(如电子课件)同样一式2份。
4. 项目申请立项时的申请书。电子文档命名为“桂林理工大学-姓名:立项申请书”(纸质原件高教室有留存,不用个人提交)。
5.项目调整表。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换,如确有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含顺序)、研究时限有重大调整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项目调整表(附件2)。电子文档命名为“桂林理工大学-姓名:教改项目调整表” ,纸质一式2份。
以上材料的电子档请放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桂林理工大学-姓名:区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项目编号)”命名后,发至gjs@glut.edu.cn。
(二)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
1.《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3)。电子文档命名“学院-姓名:结题申请书”,纸质一式1份。
2.项目研究报告。电子文档命名“学院-姓名:项目研究报告”,纸质一式1份。
3.各种成果。复印件或原件,电子文档命名为“学院-姓名:教改项目成果材料”,纸质一式1份并简装成册。
以上材料的电子档请放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姓名: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命名后,发至gjs@glut.edu.cn。
三、其它事项
(一)提交材料,请务必仔细核对项目立项时人员与结题时人员是否一致(包括顺序),成员名字书写、项目编号填写等是否有误,同时确保提交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完全一致。
(二)提交电子材料时请填写一份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附件4),同时发至gjs@glut.edu.cn。纸质材料请于下学期开学至9月11日之间提交至屏风11303室或雁山A206/A204室。
(三)项目所属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与监督,督促项目按期保质结题,并进一步整合改革与建设的成果资源,不断凝炼特色成果。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高教室李亚娟,电话: 5895032(屏风),3677683(雁山)。
附件:1.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2. 广西区级教改工程项目调整表
3. 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4. 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