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秋季学期实践教学环节期中检查工作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秦晓林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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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本科[2024]168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4秋季学期实践教学环节期中检查工作定于11月21日进行。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和检查组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实践教学环节运行与管理”项的评分依据。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

1.各教学单位须在检查组检查前对实践教学环节工作进行自查,各教学单位通过自查要充分掌握23秋以来本单位实践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1各教学单位自查实习、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学院就如何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

1.2各教学单位自查实习(含毕业实习)、实验教学文件、教学过程材料归档情况。

1.3各教学单位自查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安全卫生、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情况等。

1.4各教学单位自查本科实验室利用、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5各教学单位自查实习基地的利用、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自查完成后要形成自查总结报告,现场检查开始前提交给检查组(电子文档由教学秘书通过QQ提交给本科生院实践科秦晓林老师)。

二、检查组检查

1.现场检查时间:第12周周四(11月21日)。

2.检查组成员:本次现场检查分四个检查小组进行,其成员由本科教学督导组、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教学单位人员参加检查组,其目的是在交叉检查过程中,起到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共同提高的作用,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重视,务必派员参加。

详细检查组人员名单及检查安排见附件3(稍后补充发布)。

3.检查内容

检查2023秋及2024春实习及实验教学文件及归档材料。实习教学文件及归档材料检查实习大纲、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实验教学文件及归档材料检查实验大纲、指导书、实验教学工作记录表、实验报告册等。

4.检查流程

4.1检查组组长提交要检查的实践课程名单给学院(10分钟)。

要检查的课程名单由检查组组长现场从《2023秋-2024春实习实验课程目录》(附件2)中随机抽取,其中实习课程5门(毕业实习至少抽1门)及实验课程5门(若学院没有实验课程的或开设实验课程少于5门的,不足部分由检查组另加抽实习课程替代)。

学院收到检查课程名单后在15分钟内提交首份材料,不能在检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则视为缺失。

4.2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并介绍实习实验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工作情况(10分钟)

4.3被检单位介绍完后,检查开始(45分钟)

4.3.1检查组长给检查组成员分配检查任务。

4.3.2检查实习课程的检查组成员查看实习大纲、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的纸质材料。

对于设计、艺术类的实习报告,特殊情况下允许提交电子版本。对于电子版的实习报告,要求在检查现场用电子设备展示给检查组检查。电子文件目录要求清晰有序,指导老师对每个学生的实习报告的评阅及评分在文件中均要有体现。

4.3.3检查实验课程的检查组成员查看实验大纲、指导书、每门课查看一个实验项目的实验项目表、实验报告册及实验教学工作记录表。

4.3.4以上两项检查同时进行,检查完成后填写检查表(附件1)。

4.3.5检查结果与评分:检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实践教学环节运行与管理”项的评分依据,总计2分,实验课程及实习课程各占1分;不能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内容有严重错漏的,每份材料扣0.25分,每门课程材料最多扣0.5分。

4.4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简短小结,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15分钟)

三、其它相关事项

1.各学院应做好备查工作,检查组到各教学单位检查时,学院应安排好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协助检查组完成检查工作。为使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教学秘书务必在检查前协同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按课程名称将教学材料归档,并统一放置到检查地点备查。

2.在11月8日下班前各学院还需将本次检查安排的具体地点(房号,屏风/雁山)以及检查组成员(1人,原则上是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提交到本科生院实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