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202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实践教学环节)工作的通知
  • 作者:张徽琳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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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23】150号

各学院:

202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实践教学环节)的收集工作已经开始,本次收集工作采用填报与核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附件1:表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时点)

附件1(表2-4)是2022年12月填报的数据,请各学院筛选出本学院的信息,删除其他学院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时间节点是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核对,信息是否正确,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无增减等,核对之后有更改的,请在自己学院数据里面填报,将修改过的地方标红。具体相关指标代码见附件3。特别提示:请一定要按照表里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报,“面向专业”填报的是校内专业,不是专业大类,对应的专业代码请参看校内专业代码。如面向全校所有本科专业的,专业代码填写“000000”,面向校内专业填写“不限定专业”;如面向特定专业的,填写“面向校内专业”、“校内专业代码”必须与表1-4-1、表1-4-2保持一致

2.附件2:表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时点)

附件2(表2-7-1)是2022年12月填报的数据,请地球、环境、土建、化生、管媒、测绘、机控、材料、艺术、商学院筛选出本学院的信息,删除其他学院的信息,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时间节点是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中的“开放实验校内人时数”、“开放实验个数(校内+校外)”、“开放实验校外人时数”分别填报“学年内承担校内教学人时数”、“学年内承担实验项目数”、“学年内对校外开放人时数”字段

请各学院将附件1、2按要求进行核对与填报,核对反馈和填报的附件(电子版)需于11月14日(周二)上午下班前发给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张老师,邮箱:234341170@qq.com。纸质版需由填表人和分管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屏风体育馆附楼502或雁山校区行知楼B-303。联系电话:5896061(屏风)、8998634(雁山)。

附件1: 表2-4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时点)

附件2: 表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时点)

附件3: 各类代码(表1-4-1、表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