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3] 13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四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发改社会[2023] 822号)文件工作部署,为更有效推动我区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融合衔接,现就参加第四批企业培育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1.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对校企合作的带动作用,组织动员与学校产教融合紧密合作企业申报试点。请各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建设培育企业范围和条件》(附件1)以及《第四批产教融合试点申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附件4,其中重点关注桂林市的企业,南宁分校可重点关注南宁市的企业),推荐企业参加培育试点的申报工作。
2.工作要求。如有符合条件和申报意愿的企业,请各学院督促企业按照《申报方式》(附件3)的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同时,在11月7日之前,填写《申报企业信息回执》(附件5),发送至QQ邮箱234341170@qq.com。
附件1:建设培育企业范围和条件
附件2:支持措施
附件3:申报方式
附件4:第四批产教融合试点申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
附件5:申报企业信息回执
附件6:教发改社会【2023】822号-公文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