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普通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张徽琳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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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23] 6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537号)要求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广西教育厅决定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检查范围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中列明的检查项目和要点,重点抽查安全隐患整改的情况。

检查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检查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原则上要求每所高校实地查看不少于6个学院的实验室,抽查不少于18间实验室(实训基地),访谈不少于12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12名学生。重点检查化工、医学、机械、生物等专业的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

6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中列明的检查项目和要点,重点核查各学院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中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

2.请各学院于6月6日之前,完善《桂林理工大学校内实验场所清单》(附件2)有关信息,在备注栏标记推荐检查的实验室,每个学院推荐3-4间实验室备查,完善后的清单发送给实践科秦老师。科技处请参照附件2填报重点实验室清单。

附件1:桂教办〔2023〕537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西普通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校内实验场所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