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2】3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特组织开展系列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排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排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分两阶段开展,同时坚持全面排查与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相结合,将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等各项措施贯穿全过程。
一、集中排查阶段(3月至8月)。各学院每个月的1-15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全面排查梳理本单位所属教学实验室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危化品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逐一研究解决措施,确定责任人员,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每个月的18日之前,提交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电子版)到教务处实践管理科。
二、集中整改阶段(9月至11月底)。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总结共性、难点的安全隐患问题,努力攻坚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届时组织深入各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发现责任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各学院需提交本轮安全隐患排查、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的总结报告(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分管实验副院长签字),总结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2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排查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