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你们即将结束大学的学习生涯,走上新的人生旅途。为保证你们顺利离校,现就学历学位证书发放事宜做出几点说明。
1. 在6月12日之前达到毕业、学位要求的同学,目前已通过第一批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可在发放第一批证书时(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安排为准)正常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 在6月12日至19日达到毕业、学位要求的同学,目前已通过毕业审查,但需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授予学位,故在发放第一批证书时先领取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可在7月初领取(第二批),届时将在教务处网站发布通知,具体时间及领取事项以网站通知为准。
3. 在6月20日至30日达到毕业、学位要求的同学,预计可在7月初(第二批)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具体时间及领取事项以网站通知为准。
4. 在7月1日至18日达到毕业、学位要求的同学,预计可在7月下旬(第三批)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具体时间及领取事项以网站通知为准。
5. 确定自己在本学期不能达到毕业、学位要求的同学,如需要结业证书,请在6月30日之前到学院院办填写《2019届结业证书申请登记表》,结业证可在7月初发放第二批证书时领取。
6. 7月19日之后达到毕业、学位要求的同学,须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交所在学院院办。毕业证可在达到要求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学位证预计在秋季学期期末领取(第四批),具体时间及领取事项以网站通知为准。
除第一批证书在学院领取外,第二、三、四批证书以及结业证均在教务处领取,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离校手续单。如需代领的请另外提交《授权委托书》(样本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点击此处下载《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