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唐子琪等42名学生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现将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
2019年1月3日-17日工作时间
2、领取地点:
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101学籍管理科
3、领取要求:
已领取毕业证的同学,凭本人身份证直接领取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须将结业证书交回,换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委托他人代领的,除上述要求外,须另外提交授权委托书(样本下载地址http://jw.glut.edu.cn/info/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3772&columnId=1887)。
错过规定领取时间的同学,请下学期开学后再领取。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