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学位证书的通知(2018年第四批)
  • 作者:王新星
  • 编辑:学籍科
  • 发布时间: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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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唐子琪等42名学生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现将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

2019年1月3日-17日工作时间

2、领取地点:

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101学籍管理科

3、领取要求:

已领取毕业证的同学,凭本人身份证直接领取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须将结业证书交回,换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委托他人代领的,除上述要求外,须另外提交授权委托书(样本下载地址http://jw.glut.edu.cn/info/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3772&columnId=1887)。

错过规定领取时间的同学,请下学期开学后再领取。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