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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秋应用研究型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招传    |     编辑:建设科    |     发布时间:2021-05-07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21〕52号

各学院:

应用研究型课程是一种以教师科研课题或项目、作品的设计与制作等为学习载体,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采用研究性学习方式,最终获得一定科学研究方法、科学文化知识及初步研究能力的课程。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应用研究型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桂理工教〔2014〕14号)相关精神和要求,现开始受理2021秋应用研究型课程开课申请,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相关说明如下:

一、开课时间

本次申请的应用研究型课程开课时间为2021秋季学期。

二、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享受副高待遇不算)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拟申请开设的课程应具有开展应用研究型教学的工作基础,主讲教师必须有在研或近三年内结题的科研项目,特别鼓励承担应用研究课题的教师申请开设课程。

三、开课要求及考核要求

1.开课要求

为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原则上每名教师一学期只能开设一门应用研究型课程,采取小班教学,选课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已开设过的内容相同的课程原则上不予重复开设。

2.课程考核要求

应根据应用研究型课程特点,采取合适的考核方式。考核应重视对学生文献检索能力形成、科研方法掌握、团队合作情况、创造创新意识、作品质量等的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课内外作业、课堂交流与答辩、实践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课程小论文、专利、读书报告、作品、艺术展演等。课程考核要戒简单化,不能以“学习心得”、“课程总结”等作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依据。开课论证报告中要明确课程考核方式、评分办法。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交纸质《桂林理工大学应用研究型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1)和开课论证报告各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具博士点学院限报5门,其他学院限报3门),提交电子版《桂林理工大学应用研究型课程开课申请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审定。

2.通过审定的应用研究型课程,纳入下学期开课计划。

五、材料提交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请于5月14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及电话:招老师,8991065或5896443。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应用研究型课程开课申请表

2.桂林理工大学应用研究型课程开课申请汇总表